1.

    我第一眼就看上了?陆晏的二哥哥陆攸。

    那时候我才不?过?十二岁,随着我家老头子忠武将军沈凉刚从鹿城回长安城没几天,整日里在家里无所事事,嚷嚷着要回鹿城。

    可是老头子嫌我常年在鹿城跟一帮大老爷们厮混在一起,说话走路半点儿没有贵女的模样,以后还怎么嫁人,硬是叫我在家学学礼仪。

    我嗤之以鼻,开什么玩笑,现在嫌我我像个女子,早干嘛去了。

    我两岁的时候便与哥哥一起被他带到鹿城那鸟不?拉屎的地方,一直待到十二岁。脸皮被鹿城的风沙都给磨得粗粝,骨子里的血液流出来都带着鹿城常年风沙吹来的味儿,现如今想要矫正,早就来不及了?。

    还好老头子实在太忙,说了三五次之后见我左耳朵出有耳朵进,也就由着我去,只是嘱咐我收起自己的野性,不?要惹是生非。

    我表面应和,心中却想,若是旁人不来欺负我,我自然是不会欺负旁人,若是旁人先动的手,那可不关我的事儿。毕竟站在那儿被人打,那可不是我沈靖的作风。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才是我自幼学会的道理。

    因为我一直在偏远贫穷的鹿城长大,从会说话起,手里的玩具都是沾过?血的兵器,初回长安,自然是对长安城的一切都感到新奇有趣,成日在长安城内买买买,恨不得将长安城搬回我府里去。

    这一日我出门逛街街,在一间古玩铺子淘到一串银色的小铃铛。那铃铛十分小巧别致,中间串了?一粒翠玉色的翡翠珠子,刻了一串我看不?懂的铭文。东西其实比起皇宫里的赏赐并不十分名贵,但是胜在有趣儿,只要轻轻一晃,里面的铃铛声串联在一起,清脆好听。

    我玩的有些入了迷,一不?小心撞在了一面墙上,撞得头疼。

    我抬头一看,竟然看见三个满脸横肉的人堵在面前。

    “小妹妹,不?如把你手中的铃铛给哥哥们玩玩,如何??”

    见他们眼神直勾勾的看着手中的铃铛,我突然就悟了?。

    哟,这是碰见打劫的了?。

    刺激啊!

    要知道我回来已经半月有余了?,很久没有人跟我过?招,早就手痒的厉害,乍一见眼前这三个打劫的,激动坏了。

    我笑眯眯的看着面前的三个人,只觉得自己的笑容亲切又和蔼,举着手里的铃铛在他们面前晃了?晃,“想要吗?”

    他们的眼神随着我手里的铃铛晃了?晃,其中一个个子最?高的忙不?迭的点头,“想要想要,哥哥们就是借来玩一玩,一会儿就还你。”